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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服务,共促公司健康发展

时间:2013-09-02   访问量:1469

宜宾市政府金融办在省小贷协会宣传服务报告会上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宜宾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情况做一简要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一、宜宾小贷公司基本概况
   2009年6月以来,在省金融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市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积极作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小贷领域,推动宜宾小贷公司健康、规范发展。到今年4月,宜宾市共获批筹小额贷款公司12家,其中11家已正式开业,注册资金达177200万元,最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最大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贷款余额158906万元,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更好地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突显特色,拾漏补遗。小贷公司做的就是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做”的高风险融资业务。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存在一批有市场潜力但资本金和资产规模相对偏小、或缺乏有抵质押价值的资产、或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现金流不稳等诸多瑕疵的经济实体,由于传统金融服务贷款门槛高,这些企业大多难以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而小贷公司充分发挥行业盲区服务优势,充分发挥其“小额、分散、方便、快捷、灵活”的特点,积极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融资难矛盾,我市自2010年3月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宜宾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近1265家企业,6679农户提供了21亿元的融资服务。
   (二)服务地方经济,勇担社会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在抓好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行业形象逐步提升。例如宜宾县中汇小贷在发展业务时响应政府“在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号召,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重心,推出以运输公司为担保方,以贷车为抵押物的贷车按揭贷款,累计发放货车经营贷款近2000万元,既助推了县域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同时达到了帮助车主实现创业梦想和物流运输企业增效的多羸局面。例如筠连小贷公司,以“随调查、随放贷”的方式,大力扶持农村龙头企业,2012年为筠连春风村提供20万元的花木种植贷款,为高坎乡宏运养鸡场提供20万元蛋鸡养殖贷款,为远志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5万元的养殖山羊贷款……成为支持特色农业的“及时雨”。例如雅安芦山地震我市两类公司捐款4.85万元,其中小贷公司捐款3.63万元。例如南溪小贷公司获得2011年四川省最佳小额贷款公司荣誉称号,宜宾县中汇小贷公司和筠连汇通小贷公司获得2012年四川省最佳小额贷款公司荣誉称号。
   (三)促进就业,增加地方税收。随着小贷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市小贷公司机构数量已由最初的三家,增加到12家,就业人员由试点之初的40人左右,发展到在职员工159人。近三年为近万户小微实体提供20多亿贷款,实现营业收入1.4 亿元,利润总额达0.5个亿,缴纳各项税费近0.2个亿,客观上为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宜宾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组织,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
   在省政府金融办的指导下,我市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职责分工上,明确我办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其设立报批和行业管理;按“谁试点、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政府为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同时,市金融办与试点区县政府还签订了《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
   (二)完善制度,构建完整的政策体系。
保障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合法性、合规性是有效开展监管工作的基础。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宜宾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和小贷公司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我市收集、整理、汇编了《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汇编》,使整个试点工作无论从制度建设上还是从政策法规上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要查、有法可办。
   (三)强化监管,严防风险。
   一是严把准入关,加强对股东和高管的资质审查。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状况,关键取决于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为确保公司合规经营持续发展,我办一方面加强对股东尤其是主发起人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诚信经营、关联情况审查,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从源头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拟任高管人员从业经历、任职能力、品行操守的资格审查,确保能够胜任的人出任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同时,在日常审批工作中,我市还逐步摸索建立起了小贷公司筹建面谈、筹建预审、小贷公司试点县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承诺、公司批筹依法合规经营承诺等相关制度和措施。
  二是加强非现场监管。2011年,我办探索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宜府金〔2011〕30号)。通过建立健全非经营信息报告、财务和业务报表统计、资金流向及贷款利率监测等非现场监管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制度,提升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时效性,确保及时发现风险,为公司合法健康经营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现场检查。结合报表信息监测,我们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抽查,重点关注小贷公司资本金使用、现金收支、贷款客户等信息,监督检查公司是否非法吸收存款、执行利率是否符合规定、对股东及其重大关联人是否发放贷款等情形。在检查中,通过非现场信息与现场信息进行一一比对,发现和甄别问题,督促公司限时整改,并开展监管问题回头看工作,切实形成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个别监管与全面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四)强化服务,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一是定期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情况向人行、银监以及银行业机构进行通报,为小贷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尤其是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搭建平台。二是不定期召开的小贷工作会上,邀请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合作银行参会,加强小贷公司之间以及小贷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互通信息。三是及时了解小贷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培训和座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监管工作打算
   在2013年度,全市小贷公司工作将继续坚持省金融办“控制数量、注重质量、发挥作用、控制风险”的总体要求,按“优服务,强监管,扩规模”的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一)主动出击做好小贷公司投资主体落地工作。针对我市实际,积极筛选优质的投资主体,切实做好外来资金投入发起设立小贷公司的服务工作,把有实力、负责任的知名企业确定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实现在全市各区县设两家以上准金融机构的目标。
   (二)积极引导已成立小贷公司做大做强。对已设公司,以省金融办 《关于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准确把握“控制数量,着重质量,加强监管”意义,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竭力鼓励、引导公司增资和融资,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切实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监管方式,优化监控手段,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强化公司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四)进一步优化对小贷公司的服务工作。组织小贷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和财务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加强对公司的宣传,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更多对小贷公司的政策支持。
   (五)联合工商、公安、政法等执法部门,开展对非法集资、非法吸储、非法放贷、暴力收贷的专项整治活动,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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