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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时间:2020-02-24   访问量:1244

    近年来,助贷机构的自由野蛮生长,给金融市场秩序带来了不稳定因素,由此产生很多社会隐患,最终社会公众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既往公安部门立案的“校园贷”“裸条贷”“现金贷”多是此类无放贷资质的助贷机构行为。

    助贷业务是2014年中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2015年国家出台《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以后市场出现的一类创新业务,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版)》的国家标准中没有对应定义,也没有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助贷机构本身不具有放贷资质,主要是指利用自身掌握的客户信息和建立的一定风控体系以及对应的贷后管理服务,向资金方推荐借款人,并获取相应金融中介服务费的机构。

    目前,省内助贷机构注册地主要集中在成都,具体形式包括P2P网络贷款中介公司和各类线上线下现金贷平台、非持牌消费金融平台,代办和协助贷款的服务公司及其他金融科技和咨询公司等。

    在国家去年开始打击P2P以来,助贷机构调整策略,开始强调自身业务的中介性质,并积极寻求与有正规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合作。

    为帮助小贷公司树立正面形象,进一步规范小贷行业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小贷行业健康发展,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

    提醒我省小贷公司:严守行业底线,不准吸收存款,不准超过规定利率发放贷款,不准以非法手段收取贷款,不准做虚假账务、报虚假信息和搞账外经营,不准开展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严控风险,杜绝与无监管、不合规、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助贷机构合作。

    提醒广大群众:正确识别持牌小贷公司,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理性借贷,理性消费,不要轻信没有放贷资质、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非法机构。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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