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函〔2018〕55号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关于取消四川省物流产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资格的通知
四川省物流产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川金发〔2017〕22号),省金融工作局日前对你公司开展了合规经营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2015年度合规经营检查属于停业整顿不到位类,且从2016年至今未开展业务,公司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根据川金发〔2017〕22号第五条中第二小点的规定,凡是经营时间满一年,且2016年未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或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和2015年合规经营全面检查整改类公司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情况均属于取消资格类。经研究,现决定取消你公司小额贷款业务资格。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你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并依法依规做好资格取消相关后续工作。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