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函〔2008〕256号)有关要求,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将第一批停业整顿类和取消资格类公司名单通报如下:
一、本批次合规经营检查对象为除成都市以外的其他市(州)的265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停业整顿类公司7家,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类公司6家。(具体名单附后)
二、对于停业整顿类公司,在停业整顿期间,一律暂停开展新的业务,停业整顿期为2017年4月30日前。
三、对于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类公司,取消其小额贷款业务资格,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特此通报。
附件: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2016年合规经营检查
停业整顿类公司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2016年合规经营检查
取消资格类公司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