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函〔2008〕256号)有关要求,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将第二批停业整顿类和取消资格类公司名单通报如下:
一、本批次合规经营检查对象为成都市122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停业整顿类公司3家,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类公司4家。(具体名单附后)
二、对于停业整顿类公司,在停业整顿期间,一律暂停开展新的业务,停业整顿期为2016年5月31日前。
三、对于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类公司,取消其小额贷款业务资格,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特此通报。
附件:1、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合规经营检查停业整顿类公司名单(第二批)
2、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合规经营检查取消资格类公司名单(第二批)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