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函〔2008〕256号)有关要求,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将第一批停业整顿类和取消资格类公司名单通报如下:
一、本批次合规经营检查对象为除成都市以外的其他市(州)的276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停业整顿类公司2家,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类公司5家。(具体名单附后)
二、对于停业整顿类公司,在停业整顿期间,一律暂停开展新的业务,停业整顿期为2016年3月31日前。
三、对于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类公司,取消其小额贷款业务资格,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特此通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